捐还是不捐?
捐还是不捐?如今看来是个很难抉择的问题。
捐:无数先前的事例已经说明,我的捐款只会有部分能到达灾民手中。一级一级的官员将会愉快的层层盘剥掉我的爱心。我甚至都不知道到最后,我的捐款到底有多少真正的发挥了作用。因为所有三家国家许可的募捐机构(民政部、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)均一致拒绝公布捐款用途的明细。这是一个黑箱,而我已决定拒绝再向黑暗妥协。
不捐:五·一二地震的惨烈绝对是我记忆中空前的浩劫。所有在场的人,在那一刻,都承受了生与死的考验,不幸的是,相当多的人未能挺过来。这并非他们的错误,本文也不想去追究灾难的责任归属。我只想说,灾民真的很可怜,他们确实需要帮助。如果我们无动于衷,他们现在承受的苦痛,终有一天会落于我们的肩上。无论如何,灾民是无辜的!
多日来,我思考过多次。这是一场斗争,战场就在我的大脑,两大基本做人原则发生了矛盾。而且,目前看来,几乎没有双赢的可能。如何做?这是一场抉择,虽谈不上生死,却足够痛苦。
最终,我选择了不捐,理由如下:
我的捐款对灾民帮助太小,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不是因为我的数百元捐款最后能到达灾民手里的肯定很少,而是因为即使将全国人民的所有捐款加起来,也不会超过三百亿。这与灾后重建所需的数千亿资金来说,简直不值一提,国家完全不缺这几百亿。每年政府光行政管理损耗就能达到上千亿。
我们的捐款减轻了本应政府来承担的义务。但政府却不会因此而少收我们一分钱的税。政府作为一个法人,享受了我们的税收义务却并没有很好的履行义务,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行为。从这个角度上来说,我并不愿因我的捐款而让政府变得更轻松一点。
我确信,任何在冲动下做出的行为必然是不理智的。目前的捐款并不能立刻到达灾民手里,并不像传说的那样,“早捐一分钟,多救一条命”。目前灾民所获得的救济,几乎全部来自于政府,而非捐款。他们目前所获得的非政府救济,也几乎全部来自于志愿者直接送到当地的物资,而非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。也就是说,你我捐献给红十字会或慈善总会的善款,并不能立刻发挥作用,那你我又何必急在一时呢?
有这么一个小孩子,很可爱,很招人喜欢。可他/她的父亲却差强人意。大多数人都知道这个父亲是个不值得信任的家伙,经常把好心人送给小孩子的钱拿去喝酒、赌钱。你是好心人,你想帮助小孩子,但你也不想白白把钱扔给无赖的父亲,你会怎么做?据我所知,在美国,人们通常的做法是将小孩子从父亲身边强行领走,交由有爱心的家庭抚养。也就是说,给小孩子换个监护人,这才是最有效的援助方式。那我们呢?不说了,就此打住。